佘祥林国家赔偿3月内有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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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1:02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佘祥林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之后,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但向京山县公安局提出的与此案相关的佘祥林哥哥佘锁林、母亲杨五香、证人倪新海、聂麦清4人的赔偿申请,暂未收到回复。 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周峰昨日说,他们已经收到了荆门市中院的立案通知书,正式开始受理佘祥林申请的国家赔偿案。佘锁林、杨五香等4人1995年以涉嫌“包庇罪”被采取强制措
周峰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期限,暂未立案并没有什么不正常。当时他们向京山县公安局同时提出了两份申请,一份是确认公安机关侵权的申请,另一份是关于4名被侵权的当事人的赔偿申请。公安机关须先确认此案中有限制人身自由等侵权行为,然后才能正式受理赔偿申请并立案。申请国家赔偿有严格的程序规定,这一案件案情又比较复杂,因此申请赔偿的路绝非坦途。但一般情况下,佘祥林的国家赔偿将在3个月内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黎昌政) 作者:黎昌政 (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