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追车无辜农民车毁人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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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3:45 北京晨报 | ||||||||||||
102国道黑龙江境内发生一起非同寻常的交通事故 5月13日,102国道黑龙江省境内发生一起非同寻常的交通事故:当时双城市交警大队新兴巡警中队的3名交警设卡拦截过往车辆,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对一辆农用车进行了疯狂追赶,并用自己开的轿车撞击农用车,致使农用车翻入沟内,车内两个农民一死一伤。据围观群众讲,赶来救援的交警只拉走了受伤交警,而没有救助当时尚未死亡的农民。交警与当事
至于交警追车的情况,有关交警及交警队的说法与幸存农民的说法并不一致。当时驾车的交警王松斌说,他们之所以追车,是因为农用车没有牌照,怀疑是盗抢车辆。而幸存农民陈玉龙则一再声明,这辆农用车各种手续齐全。 双城市交警队的汇报材料介绍,交警追车时拉着警报并用话筒喊着话。陈玉龙说交警追车时既没有拉警报也没有喊话。 据当时围观群众讲,从现场看,是警车的中部撞到农用车的前部,这显然是警车硬别农用车造成的。交警设卡是为罚款 现场一些围观群众说,新兴交警队的卡点已经设在这里好几年了,对过往车辆“雁过拔毛”。如果被拦截车辆逃跑的话,被抓住就不仅仅是罚款了,还会挨打。救援交警不理受伤农民 记者在医院病床上见到事故中幸存的农民陈玉龙,他说翻车后他就昏迷了,醒来时发现自己坐在沟里,王占久满脸是血,坐在沟里喊腰疼。后来围观群众说有几个交警已经把受伤的交警救走了,没有救他们。等哈尔滨市“120”救护车来到时,王占久已经不行了。 对此,双城市交警大队队长李新松表示,交警上道追车是违纪的。律师观点该追究交警刑事责任 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长喜认为,交警不该在国道上追车,即使奉命追车也应该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明知不安全却要追车,这是故意行为。追车致人死亡,除了交警部门应承担一定的国家民事赔偿责任外,严格说还应追究相关交警的刑事责任。“新华视点”记者邹大鹏程子龙事故中幸存的农民陈玉龙新华社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