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进市场 涨价须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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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6:27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杨海峰)水电气热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市政公用事业将走向市场,人们关心的价格问题如有变动须居民点头。 省政府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我省将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服务规范化的城镇公用事业体系。市政公用事业靠政府和各级财政“包起来”、“养起来”的时代在我省宣告结束。
公用事业将引国内外资本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是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改革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燃气、污水、垃圾、园林、绿化等等,它们是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础。 据悉,我省将鼓励社会资金和国外资本投资城镇市政公用事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将现有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企业的国有存量资产进行转让,依靠市场优化配置城镇公用事业资源。 同时,政府将把一定期限和范围的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授予具有相应资格和经营优势的企业,对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市政产品价格须听证 省政府有关人士明确表示,城镇市政公用行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后,其社会公益性、服务公众性的性质不变。我省将强化价格调控力度,按照补偿成本、依法纳税和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行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并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和年度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省政府要求,对直接关系居民生活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监管,并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听证,充分考虑社会和居民的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价格或收费标准。 政府将与公用企事业脱钩 随着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全面推开,政府职能转变也将同步进行。 政府部门将与其直接管理的城镇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脱钩,由行政隶属关系改为合同契约关系。事业单位机构将加快转企改制的进程,并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交回政府主管部门。 今后,我省各城镇市政公用行业将不再设立事业单位,不再核定事业编制。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后,将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收回人员编制,依法进行清算后,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自愿辞职一次性发放补偿金 此外,我省将大力推进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并进行国有市政公用企业股份制改造。 据介绍,对转制时自愿辞职的人员,将根据工作年限一次性发放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对老职工实行内部离岗退养托管,5年内退休人员将实行过渡政策。企事业单位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 据悉,2005年5月1日为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制基准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