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专人处理居民意见好(谈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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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6:3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何南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已正式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其中有条规定我很赞成: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设专人负责接待居民来访,依法妥善处理居民和相关单位反映的问题。
城市要发展,城市建设步子当快些。城建搞好了,老百姓就能从城市发展中享受到更多成果。但工程建设也难免给周边居民和单位带来些不便,这就容易引发矛盾。这些矛盾若得不到及时处理,不仅影响工程进度,也影响社会稳定。在施工现场设专人处理居民意见,有助于及时化解矛盾。 这样做还凸显出一种理念:时时考虑到居民生活。人心换人心,你多考虑居民生活,居民就会更支持城建,城市建设就会更顺利。【原载南京日报】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