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大型汽车每辆补贴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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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6:5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肖瑶)记者昨日从市运管局获悉,2004年和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出台,符合2004年报废车辆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于今年下半年申请补贴资金。 据悉,对2004年报废车辆的补贴范围为: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年到10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
对2005年报废车辆的补贴范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7年至9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的总质量在12000千克以上(含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千克以上(含12000千克)的半挂牵引车,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30人以上(含30人)且车长9米以上(含9米)的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000元。对2005年报废的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П标准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15000元。符合2005年报废车辆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于2006年下半年申请补贴资金。 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享受补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范围。 据有关人士介绍,实行老旧汽车更新报废补贴将有利于规范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同时,还有利于减轻环境污染、减少交通事故、节约能源、促进废钢铁资源回收利用等各个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