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管制功能却不能有效为企业服务 中国行业协会需要脱胎换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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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7:44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本报记者万润龙
记者说,你可以拒绝参加。这位老总叹着气说:有些可以拒绝,有些却没法拒绝。协会的领导以前就是政府部门的领导,得罪不起;你如果不参加,不交钱,下次公布名优企业或者名优产品可能就没你的份;消费者很容易被误导,那企业的损失就大了。这样一算,也只好去参加了。 这位老总的话记者已经在许多厂长经理那里听到过。总的评价是:中国的大多数行业协会是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怪胎”。 记者见到了一个来自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统计数字:截至2002年底,中国的行业协会已经超过了3万个,而且呈递增之势。 就协会的性质而言,本应是“由从事同一行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社会团体”。但在实际生活中,中国的绝大多数协会却是一种半官方的机构,协会的主要干部由政府机构任命,而不是由行业推举的会员选举产生。 由于协会的领导层不是会员选举产生,因此,协会组织普遍只对政府部门负责,而不对会员负责,更多行使的是管制功能,而不是为会员服务的功能。再加上这类机构往往依靠政府的授权获得了垄断性权力,却又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与内部自律,所以会员对协会往往缺乏认同感,协会也难有真正的权威与凝聚力。 去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传出一条消息:原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乱排序、乱评比、乱收费以及擅自增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民政部已注销了其注册登记。 我国现有的协会,其领导机构的构成大多由现职或离退休的党政干部任名誉会长,会长由一位级别相当的党政干部担任。不少专家对“中国式协会”有如下评语:是半官半民的组织,充当“二政府”的角色。它名义上是社会团体,编制在党政机构之外,却由在职与不在职的党政干部挂帅,因此又受到党政部门的庇护。它可以无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不断设置有悖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评选,收费分配不受监督。 当然,在中国现有的协会中,为行业和企业做了大量好事、提供了许多服务的个例并不算少。但这样的好协会并非制度使然,而往往是因为协会的一把手是“清官”、“好官”。 为了改变行业协会的现状,体现协会的群众性,增强协会的服务功能,不少地方和部门做了有益的尝试。上海市围绕“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的基本方针,加快了行业协会的改革,已组建了一批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行业代表性大大提高,会员覆盖率已达50%以上。浙江省新闻出版局也早有规定:党政干部要从行业协会中退出来。温州市更是在一起步就以商会的形式组建行业自治团体,商会的领导层基本上没有政府官员。如今不但在同业管理、同行议价、同业定规上具有权威性,而且在面临国际反倾销官司等重大行业事务中也能独立应对,成为名副其实的行业自治社团组织。遗憾的是,即使在温州这样市场经济发达和行业商会健全的城市,“二政府”性质的行业协会依然畅行无阻。 企业界人士认为,协会的“二政府”性质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已经形成障碍。要想改变中国协会的现状,首先得使中国目前的行业协会脱胎换骨,使之成为政会彻底分开、真正代表行业和企业利益、公信力和权威性受到同行公认、与国际行业协会在体制上充分接轨的自治组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