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建立行风监督机制聘监督员监督行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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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1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近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7名来自化工行业的义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请他们对该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从而在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工作中率先建立了行风监督机制。 据介绍,这7名义务监督员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业中的高级技术或管理人员。他们负有向省安监局反映群众意见,反映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和危险源,提出工作建议等责任。
据省安监局局长廖强介绍,建立这一监督机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监管行为,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陈文) 作者:陈文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