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四级接待日”力争三个百分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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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14 天津日报 | ||||||||||||
市公安局倾听群众呼声解决民众诉求 本报讯(记者赵荣君通讯员李清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各公安分局以及部分市公安局直属单位的一把手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信访群众,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公安部决定,自5月18日起到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敞开大门,由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县(市、区)、地(市)公安机关一把手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信访群众,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据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在此次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活动中,天津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四级接待日”制度,认真按照公安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好集中“大接访”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处理涉及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群众信访问题。为了达到公安部提出的“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目标要求,市公安局已经将全市公安机关的公安信访案件进行了集中梳理。市公安局规定,对此次梳理出信访案件按照三个百分百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群众100%得到接待,信访案件100%成立专案组进行专案调查,100%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合理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