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严禁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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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9:47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周万良、马路通讯员李文胜)笔者日前从沧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该市将集中力量组织明察暗访,对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者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免职等处理。 该市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对婚事租借车辆超过6辆、丧事使用公车超过3辆、违规用公车办理婚丧事宜的,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同时婚事按每辆车不低于500元、丧事按
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对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婚丧事宜,通知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及私营企业主、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钱物的,一律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对用公款向婚丧事主赠送钱财的,给予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加重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