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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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1:16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批转了省人事厅《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今年我省将继续选拔800名特困毕业生和部分长线专业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到9月1日,全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要达到75%,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清退代课教师吸纳高校毕业生
意见指出,要认真清理、修改和废止一切不利于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政策规定,取消师范类教育系统外就业收取师范类专业财政专项补贴和专业奖学金的收费规定。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和人事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制定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体系。同时做好乡镇临时聘用人员和不合格中小学教师及代课教师的清退工作,腾出岗位编制,吸纳高校毕业生。想方设法帮助特困和身体残疾毕业生尽早就业。 选拔特困毕业生去乡镇 今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也将继续选拔800名特困毕业生和部分长线专业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意见要求,各市州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各高校要改革奖学金发放办法,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为去艰苦地区就业者代偿贷款 意见要求,在继续落实乡镇基层录用公务员“凡进必考”、清退不合格人员、空缺岗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出台鼓励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城市街道、社区就业的办法。要充分利用各种资金包括各种奖学金,为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代偿助学贷款。 择业期间半年登记一次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给《择业通知书》,《择业通知书》有效期为3年。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生源市州人事部门进行择业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户口迁回生源县区市所在地。择业期间的毕业生每半年要到本县区市人事部门进行未就业注册。 据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也将参照此意见执行。 晚报记者司成宏 连续3年就业率不足30% 专业减招停招 本报讯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指出,对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对连续3年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要控制其专业总数,每增设1个新专业的同时,必须撤销1个旧专业;对低于本校平均就业率的专业,下年度招生计划下浮20%,连续3年低于本校平均就业率的,停止该专业招生。 高职院校要千方百计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学生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企业和用人单位实习。大力实行“定单式”培养,推行“双证书”培训制度。意见明确要求,省内所有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市州,都要在2005年年底前建成就业信息网。 作者:晚报记者司成宏 陈爱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