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方便群众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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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5:46 深圳晚报 | ||||||||||||
市检察机关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方便群众举报 专人处理限期答复件件落实 本报记者金柱通讯员孟广军报道群众是检察机关的“眼睛”,深圳市检察院十分爱护这双“眼睛”,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行之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保护公民的合法
制度:群众申诉专人处理 谁接到群众的控告、申诉之后,就必须跟踪案件进展,这就是“首办责任制”。该制度要求在接到群众控告和申诉后,必须督促各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而且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群众答复。 除此之外,始于1991年的“检察长接待日”也是方便群众举报的一大窗口。要求检察长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做到“三个一样”:干部与群众一样、生人与熟人一样、首次访和重复访一样。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能为真正有困难的群众解决问题,检察机关推出了预约制度。来访群众先登记案情、描述基本情况,检察机关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向有关部门查证,再由检察长约见接访,之后并派专人跟进处理。 承诺:署名举报件件答复 自2000年3月,深圳市检察院公开向社会承诺:署名举报,件件答复。5年来,共答复群众署名举报和单位举报线索2760件,并对其中21件省院交办案件和人大交办案件进行了书面答复。2003年9月1日市检察院开通举报网站,到现在为止,共收到53件网上举报。举报中心成立17年来,共奖励举报人82名,总金额76万元,其中单人奖励最高额为15万元。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19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272批428人;处理集体访17件,同比下降19%;办理重大涉法上访案件23件。 作者:记者金柱通讯员孟广军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