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年为女友扎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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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6: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10时,涉嫌故意伤害的吴江、罗刚、曾刚站在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这三名被告人年龄最大的22岁,最小的吴江刚满18岁。因为自己的女友,吴江与16岁的孙建业发生了矛盾,并在殴斗中扎死了孙建业37岁的父亲孙勇。被害人亲属向三名被告提出了高达77.2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回答法官提问时,
被告吴江声音洪亮。“我根本不认识孙建业,是他无故打我;我也没有报复他,是找他谈判;我也没有扎孙勇胸部,只扎了他后腰两刀。”吴江承认,自己在预审期间的有些供述并不属实,“我不认识几个字,供词上的字我没认清就签字了。” 公诉人诉称,去年9月22日晚,吴江酒后因琐事与16岁的孙建业发生矛盾并互殴。为报复,吴江、罗刚、曾刚及盛洪义(另案处理)等人,持刀、棍等凶器,于当晚9时许对孙建业及其父孙勇进行殴打。吴江持尖刀猛刺孙勇胸部、腰部等处数刀,致孙勇急性失血休克死亡。王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