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新坟 当地政府已责令违法者限期拆除(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6: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蕉岭讯 蕉岭长潭镇人张福明占用村集体良田,花几个月的时间为其母“二重葬”大修坟墓,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近日镇委镇政府接报后高度重视,表示一定要依法处理此事,并对包庇者作出严肃处理。 长潭镇杞林村是一个有几十户人家200多人口的自然村,村前那几百亩农田是当地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村民张福明于2004年10月份左右违法占用了集体所有约1分多的良田为母亲修坟墓。 本报记者接到村民投诉后,来到当地了解情况。车过×045线(蕉岭西线公路)的瑶岭桥便是杞林村的所在地。站在河堤远远望去,村庄在后,村前是一片绿油油的水田,经田埂往前几十米便可见到一座由张福明兴建的新坟。墓碑上刻有其母杨氏及子女的名字,并有2004年冬立的字样。新坟前还有一口“风水”水塘,西侧则是村民钟某承包的三亩多鱼塘。 长潭镇接到情况反映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并作出两条处理意见:先责令镇国土所作出深刻检查,由镇成立专门调查组,依党纪国法追究村干部、国土所所长的责任;对张福明违法建坟一事成立工作小组,并限其自行拆除违法坟墓。本报记者 黄蔚山 通讯员 蓝雾 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