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道的”“弃暗投明”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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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7:14 法制晚报 | ||||||||||||||
“你这是假币,没收了!”近日,通州新华大街的一个彩票销售点摊主凭着“手感”,对“摸”出的“假币”一律没收。眼看着自己的钱被别人装进兜里,遭“没收”的市民十分气愤。(见A17版) 说来钱快人们说“除了劫道的,就是卖药的”,可一不留神现在又添了个卖彩票的。 如果谁开个小买卖,都能自己随便认定顾客手中的钞票是“假币”而没收,那么“劫道的”大可以“弃暗投明”,再不必在月黑风高之夜铤而走险了。 作者: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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