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运发票等数据采集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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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7:12 大连日报 | ||||||||
各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原四小票(货运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采集、汇总和检查软件已经进行了修改和升级(V2.2版)。现将升级后的软件下载、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使用新版“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2版_东北”。 二、国税机关及所属纳税人,在采集废旧物资发票电子数据时,应根据纸质发票票面的实际内容,在采集软件中填写完整的12位发票代码。 三、在安装新版软件之前,应对旧版软件进行卸载。 四、新版软件的软件下载地址:税务系统内网(http://130.9.1.248中“四种发票”栏目下);外网(http://www.nbbgc.com.cn中“下载中心”栏目下或http://www.nbtax.gov.cn中“软件下载”栏目下)。 五、自2005年7月1日起,国税机关及所属一般纳税人要停止使用V2.0或V2.1版软件,一律采用新版的V2.2版采集和上报电子数据。 六、在软件升级和安装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大连市国家税务局2005年6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