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与19家企业签订业绩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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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0:02 桂龙新闻网 | ||||||||
6月26日下午,自治区政府首批授权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广西建工集团、广西物资集团公司、广西投资集团公司、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等19家企业负责人与国资委在南宁签订200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这标志着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的正式启动,依法监管国有资产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郭声琨在签字仪式上讲话指出,要通过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
本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由自治区政府授权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由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国资委任命、建议任命的企业领导人员。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企业负责人2005年度相应实行年薪管理,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酬两个部分组成。 郭声琨在签字仪式上要求,统一思想,增强对经营业绩考核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他说,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建立,为解决出资人顺利履行职责,为解决国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经营效率低下、资本金质量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增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提供了有效的途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是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出资人行使对经营者的选择权与激发企业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助于促进企业经营观念和发展战略的转变,推动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郭声琨强调,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自治区国资委、政府各相关部门、企业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统筹实施。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规范操作,国资委要不断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注意把好维护所有者权益,维护企业依法享有各项权利的原则和考核与奖惩相挂钩的原则,确保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公正、真实,确保今年我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稳健起步。 来源: 广西日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吴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