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全面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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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6:58 江南都市报 | ||||||||
8月份我省全面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 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是否存在乱收费的行为,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昨日,记者从省政府 了解到,从8月份开始,我省将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关系国计民生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公共 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为重点,着重抓好对国土资源、农业、环保、质监、建设、水利、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
已取消的许可不得以“备案”名义审批 “除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省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行政许 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取消或调整。对国务院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 再行审批。对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及时交给有关地方和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管理。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对 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许可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审批。”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督促检查全面清理设定行政许可的依据文件,对已经取消或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及时废止或 修订相关依据文件;对越权设立或擅自设立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纠正。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都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 受监督。 此次还将严肃纠正和处理17种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各级监察机关、法制机构加大对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 对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提出监察建议,责令改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查处行政许可 中利用审批权力谋取私利,以及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 据了解,监督检查将采取单位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分自查自纠、检查测评、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设区市监察局和法制机构要在9月2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10月省监察厅会同省法制办组成检查组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抽查、询问被许可人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暗访检查,对设区市和省政府 所属部门开展重点检查。 重点查处17种违纪违法行为 今年,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按规定进行清理; 2、实施行政许可时在法定依据之外增设其他条件; 3、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没有向社会公布; 4、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主体资格没有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或本级政府确认; 5、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没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没有持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7、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9、应当依法举行的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等活动不依法进行; 10、没有确定内设的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11、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未说明理由,并告 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12、在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等 ,没有全部立卷归档; 13、有关行政许可的收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 14、有关行政许可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没有公布,收费存在返还或者变相返还的情况; 15、没有建立健全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制度; 16、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没有定期检验以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的完 好; 17、对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没有依法处理。记者 郭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