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验期”表现好 4少年获缓刑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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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8:00 重庆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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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力)一优生被“流放”到差班后自暴自弃,与3名同学结伴抢劫。为挽救这4名未成年人,南岸区法院今年2月作出暂缓宣判,决定用3至4个月时间对其改造情况进行考察,期满后视表现处以刑罚。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在法官、老师和家长的联手帮教下,4名被告人因暂缓宣判期间表现良好被法院判处缓刑。据悉,此案是我市首起未成年人暂缓判决后宣判缓刑的案件。
4少年10天内作案5起 15岁的许安(化名)和另3名涉案同学都是巴南区某中学的学生。去年10月5日,学校还在放国庆大假,许安和另外3名同学一起来到巴南区李九公路九公里路口时,见青年女子阳某独自路过,抢走阳某的挎包后逃离现场,抢得现金70元和一部价值756元手机,4人将手机卖后获得赃款450元。 同月8日下午2时,他们来到南岸区一地下人行通道,见梅某独自路过,4人再次实施抢劫,共抢得现金460元、银行卡等财物。抢劫得手后,4人住进旅店里,钱花光后继续作案。10天内,4人共抢劫作案5起,涉案金额2000多元。在第5次作案时,因其中一人被群众和受害者抓住,随后民警将其余3人抓获。 法院决定暂缓判决 检察机关指控4少年涉嫌抢劫犯罪。今年2月20日,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4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长疏于管理。案发时,4人都未满16周岁,犯罪过程中未使用凶器,又有悔罪表现,法官还从学校了解到,几个孩子成绩本来不错,其中许安还是优等生,学校也愿意接受他们,法院遂决定对4人实行暂缓判决。为让家长尽到监管责任,法院还向家长发出了监管令。 许安在宣判后当庭承诺,保证今后不再犯罪,回到学校认真读书。另3个少年均表示要听从家长和老师管教,重新做人不再犯法。 联合帮教挽救孩子 通过考察和寻访,法院将4被告人的家长及所在学校列为帮教责任人,并为4名被告人分别建档,将《考察手册》发送学校,要求校方严格按照法院要求的事项对4人在校的学习、纪律、劳动情况实施考察。 许安等4人每周在《考察手册》上填写改造心得,并由班主任老师写出帮教效果,每半月经校方进行评定后,法官每月到校检查一次。家长每天在接送子女时,主动与老师沟通交换意见,随时掌握4人的思想动态。4人每月还通过书面形式向法官呈交思想汇报。 “感谢学校,感谢法官,我一定要重新做人。”昨日,许安告诉记者,暂缓宣判期间,法院和学校对他们4人从来没有嫌弃,学习上、生活上都很关照,“我们一点没有遭抛弃的感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