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下跪副市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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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0:04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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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北京青年报》供稿 本报讯7月4日下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信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认定其受贿450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初至2004年4月,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他先后收受、索取40个单位或个人人民币337万余元、美元8.9万元、人民币银行卡30万元、购物卡4.2万元以及手表、项链等物品3件,共计折合人民币450.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李信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李信未定是否上诉 记者从判决书中获悉,一审法院对李信做出的无期徒刑判决已属从轻判决。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鉴于被告人李信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且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已全部被追缴,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信的辩护律师林律师称,目前李信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李信,1954年2月生,山东济宁人。去年7月下旬,李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此前有媒体在报道中刊出过李信向一位女性举报人下跪的照片,李信案的审理因此格外受到重视。 据了解,去年初,由于被举报,李信一下子被媒体和纪检部门所关注。紧接着,被有关部门实行“双规”,后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交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23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李玉春案进入二审 昨天下午,记者还与李信一案的关键人物李玉春的辩护律师靳学孔取得联系。靳律师告诉记者,他也是刚刚得知李信案判决的结果。“李信的认罪态度、退赃等情节在判决时都有考虑;但在当地法院审理李玉春一案时,对她的举报情节却未予认定,类似的情况出现两种不同的处理,令人非常遗憾。”靳律师说。 李玉春曾与李信合办公司,但后来发现李信经济问题,遂在一年多时间里多次举报李信,并向媒体披露了其下跪照片;2005年5月底,李玉春因涉嫌“窝藏罪”被山东临邑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靳学孔律师同时告诉记者,李玉春因对一审结果不服,已向山东德州市中院提起了上诉,目前案件尚处二审阶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