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出台“新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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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7:21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为进一步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加强环评机构管理,环保总局将颁布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更加明确要求评价机构要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与专业信誉,既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承接环评业务,也不得无正当理由拒接环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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