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煤矿拖欠萧县工会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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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0: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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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晨报晨报宿州电8月9日,宿州市中院判决一起拖欠工会费纠纷案,判决江苏一集团公司萧县某煤矿给付所欠萧县总工会工会费110697.65元,滞纳金182194.72元。 该煤矿从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一直没有按照规定向萧县总工会缴纳工会费,共欠工会费110697.65元,滞纳金182194.72元,合计292892.37元,萧县总工会多次催要未果,提起诉讼。经原审法院认真审理,判决该煤矿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工会费。一审
宿州中院审理查明,原审查明的事实属实。该煤矿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拨缴工会费,其拒不向萧县总工会拨缴工会费是错误的,其除应向萧县总工会补缴外,萧县总工会还应向其按日加收逾期拨缴工会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故宿州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张成伍 张超 唐新安 本报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