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加强煤矿事故快报工作 |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09 每日新报 | |||||||||
|
新华社北京 8月 12日电记者12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今后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上报快报内容要增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该矿的监察和执法情况。 根据安监总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事故快报的通知》,发生特大事故的矿井,还要汇报煤矿的设计能力、核定能力、开拓方式、通风方式、瓦斯等级,如发生透水事故
通知说,为及时掌握事故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和停产整顿情况,从8月15日起,各单位在按照原规定上报伤亡事故快报内容的同时,还要汇报以下内容:事故矿井持证情况和安全评估等级情况;事故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受理情况;事故矿井是否属于停产整顿矿井、应关闭的矿井及停产整顿期间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