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转发五部委意见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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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23 河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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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记者张宗堂)为妥善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做好有关工作,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这一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是落实《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
《意见》要求严格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寄宿制工程”,确保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如期实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将寄宿制学校建设列入本地基本建设计划管理。要坚决防止随意变更项目学校、变更建设内容和大幅度增减建设规模现象的发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出台优惠政策,尽量减免各项建设收费,确保中央专项资金真正用在学校建设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