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18日起开门接访26日集中接待我市上访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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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5:12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8月14日讯(记者张良)记者今天了解到,按照公安机关开门接访的总体部署,省公安厅厅长自8月18日至9月6日公开接待群众上访,其中8月26日集中接待我市上访群众。 此次接访范围是接待处理省公安厅管辖的信访工作,对不服市级公安机关处理意见的信访问题进行复查、复核。接访地点是山东警察学院西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
据介绍,信访群众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法反映问题。对不经市、县公安机关处理的信访案例,省公安厅只接待,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