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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竟成“收发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应该是具有审批权限的国家正式公务员。而实际上,安徽省各部门派到这里的人员往往是本单位的临时工或聘用人员,只能做做登记和转交文件。

  如此一来,政务中心岂不成了文件“收发室”?

  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从文本正式走进中国百姓生活,已一年有余。安徽省人大前不久专门组织了对这项法律的执法检查,结果发现诸多新的“怪”现象。自己跑审批比政务中心要快

  便民是行政许可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要求办理行政许可尽可能一个窗口对外,最大限度地实现当场办结。然而在一些地方的实际操作中,反而给办事人员带来了不便。

  安徽省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向人大执法检查组人员诉苦:企业如今必须按要求到政务中心登记办理审批手续,但政务中心窗口人员仅仅接收材料,审批还要转交相关部门,往往一拖就是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了行政许可的法定期限。企业因此宁愿自己去跑审批,“这比交给政务中心要快”。

  安徽省政务中心负责人解释,按规定,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应该是具有审批权限的国家正式公务员。而实际上,各部门派到这里的人员往往是本单位的临时工或聘用人员,只能做做登记和转交文件。

  一位参与执法检查的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此一来,政务中心岂不成了文件“收发室”?看似窗口人员的问题,实则还是一些政府部门不想放权。行政许可互相矛盾办证跑断腿

  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了1795项行政许可项目,但时至今日,许多清理后保留下的行政许可相互矛盾,无法衔接,几乎没有政府部门适时回头“反思”、重新调整工作。安徽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陈军举例说,现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中规定,必须提供专职教学人员的教学履历证明,然而教师资格证还没领到,申请人又何来专职从教履历呢?A和B互为许可条件,让百姓办证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部门规避制约 收费由明变暗

  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可设可不设的审批机构,可下放的审批权限交由社会中介组织办理,实施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收费。一些部门便将审批权指定转移给其下属的单位或行业协会,通过这些组织强行收取费用,部门审批乱收费现象表面上消除了,实则由明变暗。一些政府机关还通过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搭车”收费。安徽省人大有关人员举例说,交管部门要求司机必须年年缴纳90元重新办理信息卡,否则年检不能通过。改变“怪”象 责在政府部门

  安徽一家建设集团的负责人指出,要保障行政许可法的全面实施,还应当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及时制定追究行政许可责任的配套制度。

  陈军说,政府部门在清理了审批条文,调整了行政许可之后,还应该不断回头“反思”,看看行政许可运转的情况,拿出办法解决各部门文件无法衔接的问题,并让社会承担对自身的管理职能,政府只对中介组织合法性进行审核。(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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