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编人员不拨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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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7: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8月14日讯(记者彭东)从省人事厅了解到,为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规模,降低行政成本,我省将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对超编人员和擅自增加的人员,将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据了解,省委办公厅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的通知》。通知中要求,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
凡无增人计划增加职工的,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不予办理录(聘)用、调配、毕业生就业、工资核定、社会保障、退役士兵安置等手续。财政部门把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作为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不列入政府预算范围;对超编人员和擅自增加的人员,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2005年年底前,将统一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人事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共用一套数据,将从根本上解决编制人员和财政预算“两张皮”问题。数据库2006年开始实现全省联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