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超编人员不拨经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7: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8月14日讯(记者彭东)从省人事厅了解到,为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规模,降低行政成本,我省将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对超编人员和擅自增加的人员,将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据了解,省委办公厅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的通知》。通知中要求,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
,今后我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将不再增设机构。事业单位不再增加机构编制,确需调整的,要按照“撤一建一”和人员编制内部调剂的原则办理。人事部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编制员额内安排新增人员计划,满编和超编单位不得增加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按计划增加职工,须凭人事部门核发的增人计划卡办理有关手续。

  凡无增人计划增加职工的,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不予办理录(聘)用、调配、毕业生就业、工资核定、社会保障、退役士兵安置等手续。财政部门把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作为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不列入政府预算范围;对超编人员和擅自增加的人员,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2005年年底前,将统一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人事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共用一套数据,将从根本上解决编制人员和财政预算“两张皮”问题。数据库2006年开始实现全省联网。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