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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直销尚待春暖花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7: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8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直销法规体系中最核心的两大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千呼万唤的直销法磨砺到最后,还是没有改变政府的初衷———通过高门槛控制企业的数量,以维护社会的稳定。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中国复杂的社会形态、法规尚不完善等因素,注定多层直销的完全开放是渐进式的。

  新《条例》略有微调

  在记者看到的《条例》里,业内先前颇为关注的注册资本金、保证金、奖金制度等方面并无变化。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仍然要达到8000万元人民币;需要交纳最低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证金;推销员奖金比例上限为30%;从业人员不能为国家公务员、教师等八类人群等。

  值得注意的是,审议通过的《条例》对以往要求的“开店数量有一定限制”和“直销企业的母公司必须是生产型企业”方面有所调整。据悉,之前的《条例》要求进入本地市场从事直销业态的企业,在该地区必须开设若干专卖店,具体要求为“在省、自治区内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等。直销专家王万军对记者解释,新的草案里并没有明确“服务网点”就是“店铺”,也没有对“店铺”数量进行限制。

  除此之外,在新的《条例》里,没有明确规定在国内注册的直销企业的母公司必须是生产型企业。而原本的《条例》要求“投资者应首先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登记注册为生产型企业”。

  团队计酬面临调整

  在雅芳与安利的长期博弈中,单、多层次模式的争议已随着10日的会议尘埃落定。

  “国务院审议并通过《条例》,表明国家已充分肯定了单层次直销,这是毫无疑问的。”直销行业资深律师刘忠对记者说道。《条例》关于最能体现直销魅力的“团队计酬”的规定是“未经允许,不得采取团队计酬”。

  据悉,直销行业里有90%以上的企业都采用“团队计酬”的方式。直销条例出台后,这些企业将面临调整。

  直销法一旦出台,“单层次模式”的实施意味着这些企业苦心建立起来的团队面临解散的局面,从业人员也将被大批分流。但“多层次模式”带来的丰厚回报同样是诱人的。

  对比两种模式,直销制度所有的收入都以直接销售为基础,而“团队计酬”能带来快速增长的队伍和销售利润,这远远不是直销制度销售模式能比的。但是,直销法一旦正式出台,只要不符合直销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就面临严打或被取缔的局面。

  多层次直销还有机会

  刘忠律师表示,到现在为止,整个法律的程序已走完,近期法规一定会出台。法规出台后,预示着行业合法化,打击传销也有法可依。而随之到来的,则是不符合要求的直销企业,要根据法规要求作出调整。

  而对于多层次直销如何放开,有专家表示“取决于直销法颁布实施后的情况”。如果单层次直销在具体的开展中,直销从业人员心态、消费者的认可程度以及直销企业、政府监管等都能跟上的话,多层次直销可能会逐渐放开。

  “这只是时间问题,多层次直销仍然是主流模式。中国直销市场的发展,应该是从开放单层次,到限制层次,再到开放多层次,这才是今后的趋势”,直销专家胡远江在先前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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