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望在今年年底首次对政府用能进行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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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5日电据东方早报报道,在昨天上午举行的“上海百万家庭节约活动”现场,上海市节能监测中心专家吴永康透露,上海有望在今年年底首次对政府用能进行立法。 长期从事政府节能监测的吴永康在一份报告中指出,据权威部门测算,中国政府机构的能源消费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左右,能源费用开支一年超过800亿元,经有关部门测算,我国政府机构节能潜力为15%到20%。
从1998年开始,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市政府的能源使用进行检查后发现,电能、煤气、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等构成了上海政府机构的主要用能。目前上海政府机构办公自动化相当普遍,而工作人员并没有养成离开办公室关掉电源开关的习惯,导致办公室待机能耗的浪费也相当可观,再加上人均用车率高,上海政府机构人均电耗、综合能耗以及高温时人均电耗均高于普通市民用能至少2~3倍。 “我国约有2500万公务员,如果办公室用A4打印纸正反面打印,假设平均每位公务员每年节约500张,全国公务员就能节电4.25亿kWh。”吴永康说。 据悉,目前政府已将推进社会节能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国家“十一五”节能规划中,明确了政府机构节能工作的重点是进行建筑、采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节能化改造,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公务车改革,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 而吴永康表示,目前节能监测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法律法规处罚标准的不健全,对合理用能没有规范,对浪费行为也缺乏较有效的处罚。现在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对浪费能源的规定主要是要求整改和批评,基本没有强硬的处罚措施。 目前上海市正在制定上海地方政府用能的地方规章,预计今年年底会出台。而作为起草者之一的吴永康透露,该规章将倡导性地规定上海各个政府部门所配备的设施的功率大小,用能指标,用能方式等。他表示,这将是上海首次专门就政府用能进行立法,但由于国家上位法的缺失,该立法也很难有较严格的处罚性措施。(郑佳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