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地名设标工作全面完成 中国地名 要用拼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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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0:11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在中国首次进行全国地名标志设置过程中,涉及路标的对外写法问题。对此,民政部官员认为应该用拼音而不是英文。 “用拼音既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也符合联合国地名标准委员会的提案,这样可以统一地名的对外说法,便于公众使用。”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说。他说,比如北京的对外写法应该是“BEIJING”而不是“PEKING”。
民政部12日宣布,新中国第一次统一行动的设置城市地名工作已全部完成,基本建立了全国城市地名标志服务体系。自2000年起5年内,中国对全国660座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5300多万块,首次系统全面地规范了城市路标的设置。但在路标的对外写法上,不少地方依然混淆拼音和英文的使用。 “用本民族的标准语言拼写地名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样更有助于汉语拼音进入英语,更是涉及一个国家主权和民族感情的问题。”区划地名司综合处处长杭觉说。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