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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市重拳出击对污染企业进行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0: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乌海8月15日消息(记者文伟 乌海电台记者肖卫琴) 日前,乌海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实行这一制度后,无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将被禁止排放污染物。

  乌海市三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确定了重点污染源为发放对象,并向各排污单位下发了发放排污许可证的通知。目前海勃湾区已确定了50家单位,在对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
许可证申请材料及排污行为认真审查核实后,核准排污指标。对于不按规定运行集中供热、供气、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控制区内限期关停、搬迁的企业和国家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淘汰、取缔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企业;所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或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经限期治理排污仍未达标的,以及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者拒绝接受环保部门对其生产经营、排污情况进行核查的排污单位,将不予核批排污许可证。

  同时,乌海市环保部门要求列入政府限期治理的10家沿黄企业和日均排放工业污水量在100吨以上的排污单位,都必须于今年9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水泥生产单位、燃煤锅炉及已达标验收的高载能矿热炉,也将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装置。对其排放的主要污染源的排放指标、流量、以及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自动监控。

  此外,为增强排污企业污染事故的警示作用,乌海市还将于近期评选出本市十大污染事件,并在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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