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关对五家诚信企业实行"先放后税"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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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4:4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长春8月15日消息(记者毛更伟)吉林省有5家企业可以在通关过程中享受到“先放后税”的通关便利了,即企业可先凭税款担保放行,随后再缴纳税款。 在海关总署日前公布的2004年度诚信守法企业“红名单”中,全国入选企业共139家,吉林省有5家企业榜上有名。这5家企业分别是:吉林粮食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吉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西门子威迪欧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通化钢铁集团进出口
此次吉林省进入海关总署公布“红名单”的5家企业可在通关过程中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实施“先放后税”,即海关对进出口的货物审结后先凭税款担保放行,随后企业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的15日内缴纳税款;企业按规定提前预约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的,海关优先予以安排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安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