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防护不利罚你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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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5:4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蔡昌晶)因为没有采取任何职业防护,而造成两名工人在施工中中毒死亡的一家劳务公司,今天被市卫生局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今年6月,在朝阳区十八里店,有两名工人在进行地下管道疏堵作业时,由于工作现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他们个人又没有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结果在下井工作时,1名工人被井下的有毒气体熏倒;另1名工人下井营救时,也被熏倒。当人们把二人都救出井外时,他们已
经卫生部门现场检测,这个井内的硫化氢、甲烷和一氧化碳有毒的窒息性气体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为此,市卫生局依法对此次承担这一工作的承德兴泰劳务有限公司,给予处罚。 职业急性中毒,会给工人带来很大伤害,威胁着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市卫生局提醒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首先应当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方法以及相关知识,企业责任人应提高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防范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