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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标准整改“火药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5:4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蔷 通讯员韩金星)北京爆炸物品库将被划分为四个“风险等级”,各等级有相应的防护标准,在限期内未能达到防护标准的仓库将被勒令“关张”。昨天市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办公室透露,今后重要爆炸物品库必须全天备战设防、定期实战演练,每个库房都将设报警联网,由附近企业、派出所等6个协防单位负责救援险情。

  据悉,国内第一部针对爆炸物品库防盗抢、防破坏能力的地方性标准———《北京市
爆炸物品库安全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规定》已通过复议,即将颁布实施。其中规定,北京各爆炸物品库将根据爆炸物品储存品种、核定容量、地理位置、知晓程度四个参数,分为“四、三、二、一”四个风险防护等级。四个等级中,“四”级为最低“风险等级”。

  “三级”以上仓库的防护必须采取6项措施:安装电视监控设备;拥有2只以上大型防护犬;看守员必须在18岁至55岁之间,全天处于备战状态,携带自卫器具,巡视库区安全;当库房无人时,入侵报警装置必须调为“设防”工作状态,能达到代替人监控的目的;车辆人员出入搬运、运输爆炸物品,撤防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针对盗窃、抢劫、破坏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实施细则,每半年实战演练一次。

  目前北京有爆炸物品仓库300余个,多分布在偏远山区,而防护人员仅600余人,平均年龄57岁,整体素质偏低,抵御盗抢、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不强。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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