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开始远离野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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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6:53 新民晚报 | |||||||||
随着电视、报刊、网站连篇累牍的报道,广东人开始闻“野味”而色变。“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只要背脊朝天都敢吃?那是只有‘傻仔’才干的事。”网上的一篇帖子颇具代表性广东人开始远离野味 中国青年报在位于广州市郊的新源冻品禽畜综合市场里,几名工人正从一辆“鄂B”的大货车上卸货,货物中有水鸭、鸽子、猫、狗等,一位老板模样的人在大声吆喝催赶着。上
然而,仅仅两年前,这里曾是广东省以至亚洲最大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日交易额高达190万元,年营业额7亿元~8亿元。 那么,以“食不厌精”著称的广东人何以在短短两年内,迅速地对“野味”“移情别恋”呢?有人说,那是对非典病魔的恐惧。 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其中“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受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 原本,该条例提交广东省人大审议时,并没有涉及野生动物的内容。由于受到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有代表提出增加“不吃野生动物”这一条款,希望通过立法,警醒人们彻底抛弃喜欢吃野生动物的饮食习惯。但是,当该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布后,立即引起争议。 从“不吃野生动物”到“不滥吃野生动物”,再到“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条例》中有关“野味”条文三易其稿的背后,是广东人对“野味情结”的激烈争论与痛苦思索。广东省人大曾经在2003年7月初专门为此举行了一场立法听证会和一次专家论证会。 修改后的“爱卫条例”变得更加“温和”了,其意在于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体系,共同促成人们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 2004年1月,“果子狸被确诊为非典冠状病毒主要载体”的消息,结束了广东人有关“野味”的全民大讨论。有人说,广东人沿袭百年的饮食习惯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蜕变。去糟取精,精于健康,源于科学——这是广东人“食不厌精”饮食文化的发展与升华。(林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