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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鼓励限期上缴危险物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0:24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连芳通讯员韩金星报道北京市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办公室昨日通报,自7月18日本市开始危险物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涉爆案件16起、涉枪案件6起,22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手中尚存有枪支、炸药等危险物品的市民,应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违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要求主动上缴,凡在通
告发布后30日内主动上缴者,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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