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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阻断患者求生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2:37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连江县潘渡乡仁山村村民郑铿弟因车祸被送进连江县医院抢救,3个多小时后不治身亡。这一事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许多人认为,郑铿弟是因为差100多元钱迟迟输不上救命血才死去的。他们说:“医院太不把人的生命当一回事!”

  家属:差100多元取不出血

  死者的朋友小雷告诉记者,8月2日3点5分左右,他同死者的妻子兰传花、死者的小姨、小姨丈4个人赶到医院,当时郑铿弟已被“120”送进医院。死者妻子兰传花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我看到丈夫的嘴唇变白了,跑过去找医生,医生说马上要输血,叫我去拿血。我妹妹赶紧拿了300多元跑到对面交钱,那里的人说300多元不够。我妹妹跑回来,我将口袋的100多元又拿给她。(旁边的)医生说要540元,我说救命要紧啊,医生说这和我没关系,有血我就挂上去,没血我没办法。”

  “快7点的时候我丈夫已经不省人事。总值班医生来的时候,人已经断了气。”

  医院:必须履行交钱手续

  连江县医院副院长陈继强告诉记者,伤者是凌晨3点来到医院的,诊断为多脏器损伤、失血性休克等,医院已经给他输了代血浆。病人去世,关键是没动手术,不是因为缺了100多元钱拿不来“救命血”。他说,“这个病人不在输不输血的问题,如果你没有手术,腹内的血没有止住,输再多血也没有用。”陈继强认为医院并没有因为欠款问题冷落病人。“我们只是要求病人履行交钱手续而已,因为输血是非常慎重的。”

  善后:三万元买断一条命

  死者家属反映,事件发生后,医院领导请镇里干部做工作,央求家属收下3万元,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记者在死者家中看到了《协议书》:“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甲方同意目前的结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所造成,甲方自动放弃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及诉诸法律。”“考虑甲方家庭经济困难,由乙方一次性给甲方困难补助费人民币32000元整(含医疗费)。”“今后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包括诉讼在内的任何主张,不得反悔,自觉履行。”

  目前,福建省卫生部门已就此事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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