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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暴力讨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2:0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姚瞬因为朋友何某不还钱,找人拘禁何某,殴打何某让其还钱。8月19日,东城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姚瞬有期徒刑10个月。

  2002年,何某向姚瞬借款5万元。之后姚瞬虽多次索要,但何某仍有2.8万余元未归还。去年12月28日晚,姚瞬再次向何某讨债未果后,姚瞬的朋友殴打何某,强行将其带到高碑店附近的住处。姚瞬在扣押何某后,继续索要欠款。何某让家人向姚瞬提供的账号上打入
了1.5万元,姚瞬在拘禁何某15小时后将其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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