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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劝架” 获刑九年赔偿八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8: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熊越通讯员南方、赵文波报道:记者昨日获悉,赤壁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章林(化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赔偿受害人谢某经济损失82782元。

  2002年8月2日晚,章林身藏西瓜刀,与骆某等人到赤壁市人民广场游玩,遇上谢某、聂某等人。聂某与骆某有旧怨,一见骆某便率众冲上去殴打。在一旁的章林见同伴被打,
便上前劝说:“你们不要打了,再打我就要发飙了1说完见聂某等人仍未停手,便抽出西瓜刀一阵乱砍,接着又朝跑过来的谢某背部砍了一刀,将谢某砍翻在地,致谢某重伤并三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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