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溧水困难居民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2:43 扬子晚报

  近日,南京溧水县专门制定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城乡困难居民每年最多可享受3000元的大重病医疗救助、低保户、五保户就医还可享受先救助、后看病的待遇。

  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月收入高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
的城乡居民)等,其中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中患有肾移植白血病等人员为一类人员;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中患有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消化道出血等12种疾病的人员为二类人员;低保边缘户中患有二类人员所患的12种疾病的人员为三类人员;县民政、卫生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患有糖尿病(Ⅰ型、Ⅱ型)、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心脏手术等其他重大疾病的人员为四类人员。

  按照规定,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类、二类、三类人员,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30%给予救助,最高为3000元、2000元、1000元。对本人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类、二类、三类人员,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20%给予救助,对本人有正当理由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类、二类、三类人员,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50%给予救助,不超过3000元、2000元、1000元。四类人员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20%给予救助,医疗救助累计不超过500元。农村五保户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50%给予救助,本年度内医疗救助累计分别不超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员规定的救助限额。

  此外,生大重病的低保户、五保户确有特殊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可以享受先救助、后看病的待遇。预付救助金按起付救助线标准500元提供,按比例实报不足500元的,差额部分和实际救助金额一并计入当年的累计救助金额,差额部分在第二次申请救助时予以核算抵扣等。赵敬翔 史发奎 杨涌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