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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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5:14 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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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出台了。这是全市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系统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对于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年初,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
《意见》提出的原则符合首都发展的实际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这就是必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放到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加快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进程中去把握,放到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中去推进,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寓于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之中,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统揽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通过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不断增强防范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 《意见》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反映了新形势下做好北京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工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工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工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继续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意见》提出,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加大惩治力度。要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要整合力量,主动出击,深入重要经济领域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不断揭露和查处腐败问题;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预防作用,找出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案件多发领域发案特点和规律的分析研究,提出防范腐败的新办法。 贯彻落实《意见》,关系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地区、各单位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建立督查机制、考评机制,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