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温州百景惹侵权官司 原告要求酒店赔偿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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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08:06 温州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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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闻网消息:76岁的退休老教师杨景艺花费多年心血画成的《温州百景》,在未经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竟被市区一家知名酒店复制挂在店堂里。经多次交涉无果,杨景艺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酒店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并停止侵权和赔礼道歉。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杨景艺在诉状中称,他在退休后整理以往鹿城写生旧作,经过数年辛劳,号称“温州
随后便与被告进行了多次交涉。 被告酒店负责人说,这批画是多年前他花7700 元从温州某画院买来的,酒店并不构成侵权。 市燎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韬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金韬说,目前,知识产权纠纷官司越来越多,市民要加强这方面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温州都市报记者陈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