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2008年前依据"法律"及公平正义原则处理完党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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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08:36 华夏经纬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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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8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21日表示,他将在2008年以前,依据“法律”及公平正义原则,完全处理完党产,包括国民党中央党部大楼在内,让大家感觉到国民党改革的决心。他强调,党产绝非不义,只是该功成身退。 国民党第十七届中央评议委员第一次会议昨天举行,对于党产争议,马英九指出,党产在早期台湾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党产绝非不义,只是该功成身退。马英九强调
此外,马英九还重申国民党年轻化的重要性。他表示,国民党是执政经验丰富的政党,但是年轻人无法接班,经验传承就会中断。在未来的两年内,应该大胆晋用年轻人参加公职选举及参与重要党务决策,让年轻人知道他们有发挥空间,而且有机会担当大任,只要党给年轻人空间,他们就会来。马英九说,他非常重视国民党青年团的设立,并赋予参与党务决策的重要使命,把青年活力引入国民党,展现国民党政策创新的作为,才不致出现人才断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