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非法煤矿死亡1人罚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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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9: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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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山西省府昨天消息:今后凡煤矿造成的死亡事故除对死亡职工家属给予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外,每死亡1人,还将对矿方予以100万元的经济处罚。 面对频发不断的矿难,山西省府决定加大非法违法煤矿的成本风险,对一经发现的非法违法煤矿,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非法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吊证关闭。情节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者,其有关责任人处以2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者
据了解,这项即将出台的新措施还将对在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方面工作不力的党政人员给予严处。乡镇辖区内发现两处非法煤矿者,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免职。凡发现两处以上者,乡镇党政一把手免职。(中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