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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盗取200万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0:13 新晚报

  据新华社昆明电(胡鹏秦晴)因犯了信用卡诈骗罪,简某某日前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继续追缴未退清的赃款。

  2004年3月,26岁的简某某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建设银行电梯口捡到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及该卡的密码信封,简某某在自动柜员机上查验发现此卡内竟有200多万元存款。简某某不露声色,在建设银行存入200元人民币,很轻易地获取了该卡主人的姓
名为边某某。自2004年3月至2004年6月,他先后69次在昆明市、文山县建设银行各网点,盗取边某某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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