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特殊药品血液制品生产经营重点监管责任制管理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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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0:30 北方新报 | |||||||||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奥妮莎 通讯员 韩春晓)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特殊药品、血液制品生产、储存、运输、购销、使用的安全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了《特殊药品血液制品生产经营重点监管责任制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主要监管对象是被列为国家重点监管对象的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自治区重点监管对象是区内麻黄素生产企业、使用咖啡因等特殊药品原料的制剂生产企业和各盟市的二级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批发经营企业以及供应原料血浆的血站。此外,该办法明确了自治区和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特殊药品的职责,并且要求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守法经营;按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部门上报有关情况;设立相应的硬件管理设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责任制。(来源:北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