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安全许可最高罚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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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0:36 华夏时报 | |||||||||
北京将对单场千人以上大型活动实行安全许可 未获安全许可最高罚10万 本报记者张润东报道《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牗草案修改稿牘》昨日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该条例首次作出了“北京对单场次参加人数一千以上的大型
对于申请安全许可的判定条件,修改案规定,“拟印制、发售票证一千张以上的”或“组织参加牗预计参加牘人数一千以上的”大型活动,均应由主办者在举办前的二十个工作日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主办的庆典和纪念性活动则不需申请安全许可。 未获安全许可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或屡次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接受最高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制裁及行政处罚。由政府及所属部门主办大型活动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被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例将于明天进行表决,如获通过,将成为中国首例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