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村民被指打伤5干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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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1:49 新京报 | |||||||||
事发云南昭通;此案正在调查中 据新华社电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5名干警2日在执行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民事赔偿时,遭遇严重暴力抗法,被执行人及家属用木棒、铁铲、锄头等殴打法院执行干警,致使执行人员被打昏、打伤。昭阳区公安局目前正调查此案。
2000年7月,家住昭阳区旧圃镇4社的村民刘存德与同社的刘仁华、王立芬夫妇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刘存德用砖头、镰刀将刘仁华、王立芬打成重伤。昭通市昭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于同年11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存德有期徒刑5年,并处刘存德赔偿刘仁华夫妇人民币1.8万余元。直到今年刘存德刑满出狱,他始终不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今年9月2日,昭阳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尚云带领4名干警来到刘存德家宣读执行决定时,刘存德及其家属10多人手持木棒、铁铲、锄头一拥而上,对执行干警大打出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