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情人尸体 哈市一警察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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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1:49 新京报 | |||||||||
经黑龙江高院核准 据新华社电 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级调研员董兆岐因故意杀人罪7日被执行死刑。2004年7月,董将其情人许某杀死并肢解抛尸。 据了解,被告人董兆岐1944年生,原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级调研员。1995年,董
2004年7月24日,二人再次发生争执,董兆岐恼怒,用拖布杆多次击打许的头部、太阳穴部,并将许拖至卫生间内,用菜刀将其杀死后对其尸体进行了肢解,将被害人的衣物、尸块抛于哈阿公路阿城至尚志段的公路两侧。之后,董对犯罪现场进行了清理并企图自杀,被公安机关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