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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举报“制黄贩黄”有功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2:2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7日讯(通讯员 吴波记者 孙华)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济南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了《济南市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举报非法从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15万至20万元
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采用相关设备组装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3万至5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

  对举报查获印刷、复制各类非法出版物的,1000至5000册(盘)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奖励;5000册(盘)以上的给予3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

  对举报查获贩运、批销非法出版物的,1000至5000册(盘)的给予500至2500元的奖励;10000册(盘)以上给予5000至1万元的奖励。

  对盗版举报者的奖励,查证属实结案后实施赔偿的,以侵权人向权利人的经济赔偿中的5%给予奖励。

  有特殊重大贡献或举报查获非法出版活动重要案件的,经市“扫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不受上述奖励金额的限制。两人以上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金额确定后,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

  举报人身份将得到严格保密,举报电话为:85873771 858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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