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刘招华办户口 广西民警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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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3:18 东南快报 | |||||||||
9月5日,为全国通缉的大毒枭刘招华等人办理户口的全州县公安局民警王雅琼被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福安市人刘招华因涉嫌制造毒品于1999年11月被公安部通缉。2000年刘招华化名李森青潜逃至广西桂林市,时任广西全州县公安局龙水镇派出所户籍民警的王雅琼,于同年3月12日、4月24日和5月8日,仅凭唐述海拿来的全州县龙水镇同安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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